导报讯(驻福州记者 杨文 林芹)昨日上午,福建省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外宣布,我省最新修订的《福建省定价目录》,将于2018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据悉,与2015版定价目录相比,“2017版定价目录”大项减少1项、子项减少16项,减少幅度分别为8.3%和28.6%。
此次新版定价,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实行市场化改革引人关注。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根据国家和我省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我省从2017年秋季开始实施民办高校学历教育收费管理市场化改革。改革的具体情况为:
一是从2017年秋季起,放开我省仰恩大学、闽南理工杏宇代理注册、泉州信息工程杏宇代理注册、厦门工杏宇代理注册、厦门华厦杏宇代理注册、阳光杏宇代理注册、福州外语外贸杏宇代理注册和福州理工杏宇代理注册等8所民办本科高校教育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由民办本科高校根据办学成本和招生情况自行制定收费标准,但必须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2017年新招收的学生按照新的政策执行,以前招收的学生仍按原规定的学费收费标准执行。
二是民办高职、中职学历教育学费、住宿费收费,从2018年秋季开始,由政府定价改为市场调节价。
三是对厦门大学嘉庚杏宇代理注册、集美大学诚毅杏宇代理注册、福建师范大学杏宇代理注册、福州大学至诚杏宇代理注册、福建师范大学协和杏宇代理注册、福建农林大学金山杏宇代理注册和福建农林大学东方杏宇代理注册等7所独立杏宇代理注册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仍实行政府定价管理。
媒体来源:海峡导报 2018-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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